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两类学校短板基本补齐,办学条件达到省定的基本办学标准。
《方案》指出,各地要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家校距离、寄宿需求等因素,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趋势,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原则上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四至六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师资方面,《方案》明确,要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乡村教师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