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

2019年一建建设工程经济章节知识点:1z103070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级建造师网 时间: 2019-07-07

1z103070工程量清单计价

知识点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知识点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

知识点三、投标价的编制方法

知识点四、合同价款的约定

知识点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常考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两个阶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工程造价的构成分别计算各类费用再经过汇总而得。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

利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需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是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注意:规费和税金不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措施费的计算方法有综合单价法、参数法计价、分包法计价等。

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暂估价、记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构成。其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

知识点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以及当地有关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并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等具体条件调整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其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等。

对于招标控制价及其规定,应注意从以下方面理解: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6)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7)编制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材料价格应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单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8)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应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

(9)投标人认为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不符合规定,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当招标控制价误差>3%时,应责成招标人改正。

知识点三、投标价的编制方法(常考点)

(一)投标报价的概念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价是指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

投标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格,但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

(二)投标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3)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4)投标报价要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承发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设定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5)应该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6)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三)投标价的编制与审核

1、在编制投标报价之前,需先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

2、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核心是确定综合单价。特征描述是确定综合单价的最重要依据。

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若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3、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知识点四、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方法

(一)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

具体工程项目选择何种合同计价形式,主要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确定。

《计价规范》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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