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建造师考试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建造师考试科目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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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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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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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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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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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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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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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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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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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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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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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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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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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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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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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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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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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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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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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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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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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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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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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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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广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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